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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简称CPI),不管人们熟悉与否,它的每一次波动或变化都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今年以来,江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食品、燃油等因素的拉动下,2007年江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累计上涨了3.6%;物价逐月走高时,有不少市民会发出如此疑问:“政府部门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何与我们感受的不一样?”市民有这样的疑问,这是很正常的,价格理论告诉我们,不同收入的居民群体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感受程度不一样。具体来说,高收入群体对CPI上涨的感受比一般市民的感受要低,低收入群体对CPI上涨的感受程度比一般市民的感受要高。如何准确反映民生感受,从而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参照内地试点地区经验,分层次编制物价指数正呼之欲出。从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锁定低收入人群,建立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统计制度,已排上了今年统计工作的日程。为使人们了解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笔者从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作用和如何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两方面谈谈个人的见解。 一、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作用 所谓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就是度量低收入居民消费商品及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而变动的相对数,反映低收入居民家庭购买的消费品及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为何低收入居民对CPI上涨的感受程度要比一般市民的感受要高呢?这是因为低收入居民的消费构成和一般市民的消费构成不同所至。江门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曾就低收入家庭承受的物价压力专门做过测算,结果显示,因为消费构成不同,不同收入阶层的家庭感受的物价压力并不对称。低收入家庭因为主要消费的食品、水电气等涨幅较大,由于食品、水电煤气是生活必需品,尽管价格上涨,他们也要去消费,所以,低收入家庭承受的物价压力比平均值高;而高收入家庭因主要消费的汽车、液晶电视、摄像机等“大件”出现跌价,所承受的物价压力反而较低。而由于汽车等“大件”所占权重递增、对物价总指数影响加大,反而拉低了全市的物价总指数。如果我们简单地用物价总指数来衡量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必然会对我们判断造成误导。 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编制,肯定会在规格品、权重等方面有所改变。CPI针对大多数居民来编制,而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规格品会降低“档次”,如汽车、液晶电视、摄像机等将被撇除在外。这样编制出来的物价指数,虽然可能高于现行的CPI,但更贴近低收入居民家庭,反映出他们的消费倾向。由此,物价指数和民生感受的落差肯定会缩小。 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作用不只是为了解决百姓的感受落差,其核心之意乃是帮助政府准确评估物价形势、科学决策。最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未来有了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就能为政府了解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水平提供准确的数字,同时为有关部门制定最低生活保障线、最低工资标准和贫困线提供重要的依据。 二、如何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如何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参照内地试点地区的经验,具体来说分确定规格品、制订权数、价格调查和汇总处理三个步骤,下面笔者针对这三个步骤逐一进行浅述。 1、确定规格品。可以参照内地试点地区的经验,初步确定调查规格品,然后在市区范围内随机抽选一定数量的低收入居民家庭,上门实地了解他们常用的调查规格品情况,根据消费量较大和价格变动趋势变动程度有较强代表性的原则,最终确定规格品。 2、制订权数。所谓权数就是各商品类别在居民总体消费的比重。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要全市范围内对低收入家庭的收支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以此来取得准确的权数资料,以后每年可以进行抽样调查,根据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变动情况更新权数。 3、价格调查和汇总处理。首先在市区抽选一定数量的商场、农贸市场、服务网点作为物价调查点,然后派出调查员,定点、定时地进行商品价格的收集,每月底把商品价格资料输入计算机进行汇总处理,计算出每月的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江门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潘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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